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08]8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加强新农合基金的财务管理,规范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各级管理、经办机构管理能力,财政部、卫生部于2008年3月31日-4月2日在山东省威海市举办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政策培训班。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大连、青岛、宁波、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卫生厅局的200余人参加了培训。财政部社保司余功斌副司长、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何锦国副司长、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聂春雷副司长出席开班式并分别就两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出工作要求。
培训班主要针对2008年财政补助资金国库直接支付管理政策以及两项制度进行了专题讲座。财政部国库司制度处李春阳副处长就新农合制度补助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的背景、业务流程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讲解;财政部社保司医疗保障处宋其超处长和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张娟副处长分别就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的制订背景、特点和主要内容,以及新农合会计制度必要性、基本原则、特点、会计科目分类和设置、基金财务报表等给予了具体地解读。
培训班后半部分安排了的分组讨论和答疑,学员们对国库集中支付和两项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财政部有关领导统一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答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家技术指导组部分专家也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供稿
2008年4月8日